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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硅藻土 珍珠岩 磷矿石和玉石等资源税税额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地方税务局,市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硅藻土 珍珠岩 磷矿石和玉石等资源税税额标准的通知》(财税〔2008〕91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二○○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