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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财政厅 地税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钼矿石等品目资源税政策的通知

各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钼矿石等品目资源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6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