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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原油天然气资源税税额标准的通知

各市财政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原油天然气资源税税额标准的通知》(财税〔2005〕11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五年九月十九日

    关于调整原油天然气资源税税额标准的通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五年七月二十九日)

    经研究决定,自2005年7月1日起,调整油田企业原油、天然气资源税税额标准,调整后的税额见附件。

    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