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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税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取消资源税扣缴义务人资格审批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皖地税函[2004]439号 颁布日期:2004-09-14
颁布单位: 法规类型:资源税
所属行业:工业企业 所属地区:安徽 时效性:有效
各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资源税扣缴义务人资格审批事项的通知》(国税函[2004]81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