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会计资讯
法律法规
初级职称
中级职称
注册会计师
管理会计师
继续教育
首页
>
资源税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路建设用土暂免征收资源税的通知
发文文号:皖地税[1999]374号 颁布日期:1999-12-15
颁布单位: 法规类型:资源税
所属行业:施工企业 所属地区:安徽 时效性:有效
各市、地地方税务局:
为支持和促进我省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根据今年省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第30号)要求,经研究决定:
自文到之日起,对我省开采粘土用于公路建设,暂免征收资源税。
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