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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计算机中央处理器(CPU)等电子产品出口退(免)税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豫国税函[2009]165号 颁布日期:2009-05-25
颁布单位: 法规类型:
所属行业:外贸企业 所属地区:河南 时效性:有效
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计算机中央处理器(CPU)等电子产品出口退(免)税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9〕24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九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