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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轻纺 电子信息等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豫国税发[2009]103号 颁布日期:2009-04-13
颁布单位: 法规类型:
所属行业:外贸企业 所属地区:河南 时效性:有效
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轻纺 电子信息等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财税[2009]4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九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