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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部分机电产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
发文文号:辽财税[2009]11号 颁布日期:2009-01-06
颁布单位: 法规类型:
所属行业:外贸企业 所属地区:辽宁 时效性:有效
各市财政局(不含大连):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部分机电产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财税〔2008〕17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辽宁省财政厅
二○○九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