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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生产企业外购产品出口试行免抵退税企业名单的通知》的通知

各省辖市、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常熟市、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生产企业外购产品出口试行免抵退税企业名单的通知》(国税函[2008]862号)转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二00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