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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低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补充通知》的通知

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源自东奥会计在线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低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补充通知》(财税[2007]9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七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