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会计资讯
法律法规
初级职称
中级职称
注册会计师
管理会计师
继续教育
首页
>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合同备案货物有关出口退税申报审核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深国税办转字[2006]308号 颁布日期:2006-11-15
颁布单位: 法规类型:
所属行业:外贸企业 所属地区:广东 时效性:有效
各处室,各区局、分局,稽查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合同备案货物有关出口退税申报审核事项的通知》(国税函〔2006〕105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或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