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含金产品出口实行免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的通知

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含金产品出口实行免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6〕1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六年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