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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进口货物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税收政策问题的规定》的通知
发文文号:渝国税发[2004]85号 颁布日期:2004-04-07
颁布单位: 法规类型:
所属行业:全行业 所属地区:重庆 时效性:有效
各区县(自治县、市)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进口货物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税收政策问题的规定〉的通知》(财关税[2004]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