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会计资讯
法律法规
初级职称
中级职称
注册会计师
管理会计师
继续教育
首页
>
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药出口退税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沪国税进[2003]50号 颁布日期:2003-11-16
颁布单位: 法规类型:
所属行业:外贸企业 所属地区:上海 时效性:有效
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药出口退税政策的通知》(国税函[2003]1158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2003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