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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2003年出口商品退税率文库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2003年出口商品退税率文库的通知》(国税函〔2003〕923号)(略)转发给你们,相关退税率文库已在“上海财税网”(http://www.csj.sh.gov.cn)的财税公告栏上予以发布。接本通知后,请告知生产型出口企业及时到网上下载退税率文库,做好“免、抵、退”税申报软件的代码维护工作。

    特此通知。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2003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