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各行政事业单位:
为加强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规范资金运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并按照《关于加强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暂存款资金管理的通知》(锡财综[2006]25号)、《关于加强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暂存款资金管理的补充通知》(锡财综[2007]19号)文件精神,现就开展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结余资金和往来款项清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结余资金和往来款项
本次清理的结余资金是指包括基本存款帐户在内的各类银行帐户撤销后,缴入单位财政收入分户的各类资金结余款。包括历年财政拨款结余、上级拨入经费结余、单位经济活动形成的资金结余、拆迁补偿资金结余等。
往来款项是指单位在业务活动中所形成的应收、应付款。包括暂存款、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应付账款、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暂付款。
二、清理对象和内容
1、清理对象:市级行政事业单位。
2、清理内容:以2009年2月28日为基准日,单位上缴财政专户的暂存款、结余资金余额;单位账面尚未清算的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暂付款、应付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账款。
三、清理工作重点
1、各明细项目挂账原因。查明是否存在因会计差错需要自行调整的情况,并作在报表备注中作相应记录说明。
2、应收款项账龄构成。对于同一债务人因业务往来较多,欠款及还款滚动发生的,应本着“先欠款,先偿还”的账龄分析原则,分析应收账款余额的账龄构成的正确性。核实应收款项的可收回性,有无对方单位破产或者自然人死亡,以及对方单位因撤消、合并、转改制等原因,造成长期未履行偿债义务等情况,对这些情况所形成的原因及采取的措施需在清查明细表中进行说明。
3、预付款项账龄购成。对于同一债务人因业务往来较多,欠款及还款滚动发生的,应本着“先采购,先销账”的账龄分析原则,分析预付账款余额的账龄构成的正确性。
4、构成收入性质暂存款。要加强对非税收入收缴改革后,上缴财政专户“构成收入性质暂存款”的清理,理清该类资金的形成原因、资金状况、使用进度、结余情况以及对应事项的支出进度。
5、行政事业单位往来款项。对有争议的债权、债务,要认真查证、核实,明确债权、债务关系,并落实相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四、组织实施
(一) 清理方式
本次结余资金和往来款项的清理工作,采取单位自行清理申报与财政部门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时间安排
1、自查清理填报阶段:2009年3月10日—3月31日。各行政事业单位按照本通知的要求,部署安排清查工作,指定专人进行清理,按要求填报“清理情况表”,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后,于3月31日前分别以书面(一式二份)和电子表格形式报送至市财政局业务分管处室。
2、抽查检查阶段:2009年4月1日—4月20日。财政业务分管处室组织对有关单位进行检查。
五、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明确专人负责,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有关数据的真实、完整和准确,严格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2、财政业务分管处室,要加强监督和工作指导,及时了解工作进展情况,确保清理工作质量。
3、财政监督检查部门要加强对清理工作的督查,对清理工作不力或未按规定要求进行清理的单位,一经核实,暂停拨付单位暂存款用款额度。
附件一: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类往来款项清理情况表(表一)
附件二:行政事业单位负债类往来款项清理情况表(表二)
附件三:行政事业单位结余资金清理情况表(表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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