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常熟市国家税务局,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省局进出口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产品视同自产产品退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2]117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产品视同自产产品退税有关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