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1997]650号)关于出口桉树木片适用退税率问题的批复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桉树木片适用退税率问题的批复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一九九八年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