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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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央、省的有关文件精神、我市今年继续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
我市今年专项治理工作严格按照省治理方案组织实施。各市(县)区治理办负责本地区的治理工作;市级各部门(包括社团归口管理单位和国企集团,下同)组织本部门或本行业、本集团所有单位的治理工作并对市治理办负责;市各直属单位做好本单位的治理工作并直接对市治理办负责;市治理办负责全市各地区、市级所有纳入治理范围单位治理工作的指导和推进。
今年治理工作目标任务是按照中央彻底清理“小金库”的工作要求,围绕“提高治理实效,建立长效机制”的目标,继续全面深入推进我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含公募基金会)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简称国有企业)的“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重点解决工作不重视、走过场以及工作不平衡的问题,着力构建和完善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
我市专项治理工作自即日起至2011年12月底结束。分为全面复查、督导抽查、整改落实、机制建设和总结验收等5个阶段。
全面复查阶段截止5月底。凡列入“小金库”专项治理范围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国有企业,都要组织复查。在复查中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通过有效方式再次确认治理对象,以保证复查面达到100%。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全面复查工作负完全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财务负责人要共同在承诺书上签字承诺,各单位承诺书向当地治理办报备;各单位要将复查情况在内部采取适当方式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督导抽查阶段截止7月底。各级治理办抽调专门力量开展工作督导,并选取典型单位进行重点抽查。督导抽查重点关注成效不大、工作不力、举报较多的地区、单位。
整改落实阶段截止8月底。对于专项治理过程中以及2011年全面复查和督导抽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统一政策、集中审理、分别处理的原则,由各级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能分工,依法进行处理处罚和责任追究。
机制建设阶段截止11月底。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强化监督等方面建立健全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
总结验收工作在12月份开展。上级治理领导机构对下级治理工作进行检查、评价和验收。通过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满意度调查,保证治理成果取信于民。
由于市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已搬迁至无锡市市民中心,现将治理办办公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联系邮箱公布如下:
办公地址:本市新金匮路1号市民中心3号门816室
邮政编码:214131
联系电话:0510—81822426或0510—81822405
联系邮箱:jsczjd_wx@sina.com
无锡市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一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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