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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使用新疆棉生产出口产品实行零税率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新国税进字[1997]44号 颁布日期:1997-11-20
颁布单位: 法规类型:
所属行业:农业企业,其他 所属地区:新疆 时效性:有效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使用新疆棉生产出口产品实行零税率管理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