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事业单位银行账户清查表填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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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填报要求
1、本表要求单位填列以本单位为户名在各商业银行所开设的所有银行账户,包括党、团、工会、退管会等账户。
2、本表上交方式:本表要上交一式三份的纸质表,同时交一份电子表。各单位应于2月15日前将三份纸质表和一份电子表交财政局对应业务处室。各业务处室收齐汇总后于2月17日前将处室汇总表报送国库处,并同时将各单位上报的纸质表二份交国库处。财政局和监察局联合会审后,财政将对各单位清查表签署审批意见并返还单位一份。
3、清查表表样可在财政局外网的下载专区中下载。
二、具体填报要求
1、本表4、5、8、9栏可在表中选择相应的项目填列,只可选择填列。如有特殊情况可另加说明。
2、第1栏“账户名称”填列本单位开设的账户名称全称。一个账户对应一个账户名称。
3、第2栏“开户银行”应具体到分理处或营业部。
4、第4栏“账户性质”共分四类: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必须在四类中选择填列。单位已领取人民银行核发的开户许可证的才可填基本存款账户。
5、第5栏“账户用途”为:
(1)账户性质为基本存款账户的填列:A、日常结算现金收付,B、纳入集中支付的单位且原基本存款账户未撤销的填列:备用金,C、如单位原基本存款账户已撤销且单位零余额账户已领取人民银行开户许可证的填列:单位零余额账户。
(2)账户性质为一般存款账户的填列:借款转存、转账、现金缴存(不可提现金)。
(3)临时存款账户需填列具体内容,另加说明。
(4)专用存款账户填列:基建、财政专户分户、住房基金、纳税专户、缴存社保专户、基金专户(需另行注明内容)、党、团、工会、退管会等。
6、第6栏“开户许可证号”:填列由人民银行给单位基本存款账户核发的开户许可证上的编号。
7、第7栏“账户余额”:为本单位截止到2012年2月10日的账户余额,应与银行对账一致。金额单位为元,保留两位小数。
8、第8栏“单位建议”填列:保留、合并、撤销。
9、第9栏“财政审批”由财政局国库处填列:保留、合并、撤销。
本表经财政审批后返回单位一份,单位凭此表式,按正常开户、撤户程序到财政办理开户与撤户手续。审批程序详见《关于印发<无锡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锡财库[2009]13号)。
附件:1、《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财政局关于全面深化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锡政办发〔2012〕21号)
2、事业单位账户清理表2012年2月10日.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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