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地方法规
关于做好我市参加全国财政“六五”普法法规知识竞赛组织工作的通知
a:1:{s:19:"domain_richtext_113";s:16293:"

各市(县)、区财政局,市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开展财政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广大财政干部、财务会计人员和全体公民的财政法律素质,财政部下发了《关于举办全国财政六五普法法规知识竞赛的通知》,决定自20127月至9月底举办全国财政六五普法法规知识竞赛。为做好我市参赛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形式和组织

(一)参赛人员可登陆财政部网站(http://www.mof.gov.cn)或江苏省财政厅网站(http://www.jscz.gov.cn)答题。

(二)无锡市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理财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市竞赛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各处室密切协作,加强配合,共同做好参赛组织工作。

此次竞赛工作由各级财政部门法制机构牵头组织,各级财政机关党委负责本机关财政工作人员的参赛组织工作,各级财政会计部门负责组织本辖区广大会计人员参赛,各级财政部门有关处(科)室负责联系部门预算单位财务会计人员的参赛工作,各级注协负责发动本级会计师事务所工作人员参赛。

二、工作目标

本次知识竞赛,我市的工作目标是:全市参赛总人数在全省位居前列,财政系统工作人员参赛率达到100%,全市财务会计人员参赛率达到70%以上,同时努力使全市其他社会人员广泛参赛;参赛人员答题质量高,全市平均成绩达90分以上;力争获得财政厅颁发的组织奖。

三、参赛奖励

为鼓励广大财政干部、财务会计人员及社会公众参赛,除财政部、省财政厅设置的奖项外,市财政局也将对在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具体奖项设置为:

(一)组织奖。市财政局设6个组织奖,对组织较好的市(县)、区财政局进行表彰。具体标准为:辖区内财政系统工作人员参赛率达100%,财务会计人员参赛率达80%以上,社会公众参赛人数较多,参赛人员平均成绩90分以上。同时,市局将推荐组织较好的市(县)、区财政部门参加省厅的评奖。

(二)个人奖。市财政局将设100名个人奖,其中,一等奖10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70名。个人奖采取网上抽奖方式,从网上答题成绩90分以上者中评选确定。

四、工作要求

(一)各市(县)、区财政部门要根据财政部、省财政厅文件要求,在抓好本系统财政干部参赛率的同时,要积极宣传,发动广大财务会计人员和社会各界参与竞赛,并可结合本地区实际,对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于参加此次知识竞赛,并且参赛成绩合格(60分及以上)的财务会计人员,可视同完成2013年度会计继续教育8学时。

(二)财政法规知识竞赛是深入开展财政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广大财政干部、财会人员和全体公民财政法律素质的重要手段和有效途径,各级财政部门要以此为契机,认真总结财政六五普法工作中取得的经验和存在问题,进一步做好财政法制宣传教育。本次竞赛活动组织情况将作为我市财政六五普法中期督导和验收的一项重要因素进行考核。

(三)各级财政部门要建立参赛督导机制,制定参赛组织实施计划,确定专人负责参赛组织工作,及时跟踪、统计本地区参赛情况。市局将积极与省厅沟通联系,定期了解我市各地区的参赛情况,并将参赛情况及时反馈给各地区,确保完成我市参赛目标。

联系人:夏衍,电话:81822318

附件: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我省参加全国财政六五普法法规知识竞赛组织工作的通知 (苏财法[2012]35号)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