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发展改革委、经委、财政局、税务局,市税务局各直属分局,市财政监督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试行)的通知》(财税[2009]166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二O一O年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