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国税函【2006】247号
为适应新形势下出口退税管理工作的需要,结合我省出口退税工作实际,省局制定了《江苏省出口退税分类管理等级评定试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江苏省出口退税分类管理等级评定试行办法
二○○六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