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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通知的通知

各设区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3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
二○一○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