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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投资者投资未到位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问题批复的通知
发文文号:深地税发[2009]328号 颁布日期:2009-06-26
颁布单位: 法规类型: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全行业 所属地区:广东 时效性:有效
各基层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投资者投资未到位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9〕312号)转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二○○九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