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冶金科工集团公司重组改制上市资产评估增值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4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二00九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