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会计资讯
法律法规
初级职称
中级职称
注册会计师
管理会计师
继续教育
首页
>
企业所得税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新增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沪国税所[2009]5号 颁布日期:2009-01-05
颁布单位: 法规类型: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全行业 所属地区:上海 时效性:有效
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新增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120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二OO九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