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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财政局、税务局,各市财税分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36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二OO九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