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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代开货物运输业发票企业所得税预征率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京国税函[2008]573号 颁布日期:2008-12-04
颁布单位: 法规类型: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 所属地区:北京 时效性:有效
各区、县(地区)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代开货物运输业发票企业所得税预征率的通知》(国税函[2008]819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2008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