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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境外H股非居民企业股东派发股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大地税函[2008]200号 颁布日期:2008-11-25
颁布单位: 法规类型: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金融、证券、保险企业 所属地区:辽宁 时效性:有效
各基层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境外H股非居民企业股东派发股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9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