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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我国和新加坡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有关条文解释和执行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豫国税函[2008]38号 颁布日期:2008-01-17
颁布单位: 法规类型: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其他 所属地区:河南 时效性:有效
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
东奥会计在线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我国和新加坡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有关条文解释和执行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7]121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八年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