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不发深圳):东奥会计在线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公布后企业适用税收法律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7]11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二00七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