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源自东奥会计在线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公布后企业适用税收法律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115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二OO七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