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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财政局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等8家单位捐赠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各区、市、县(先导区)财政局、国税局,市国税局直属分局及各稽查局,市地税局各基层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等8家单位捐赠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6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八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