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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金融育发展基金会等10家单位公益救济性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金融教育发展基金会等10家单位公益救济性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73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二OO六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