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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
广东省东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供电企业无偿接收农村电力资产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东地税函[2006]69号 颁布日期:2006-06-09
颁布单位: 法规类型: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特定单位 所属地区:广东 时效性:有效
各地方税务分局 :
现将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供电企业无偿接收农村电力资产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粤地税函[2006]28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