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深圳、各地级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邮政局所属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18号)转发给你们,广东省邮政局所属合并纳税成员企业名单附后,请遵照执行。
附件:广东省邮政局所属合并纳税成员企业名单(略)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2006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