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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和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京国税函[2006]68号 颁布日期:2006-02-22
颁布单位: 法规类型: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高新技术 所属地区:北京 时效性:有效
西城、海淀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和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110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2006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