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无锡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招商银行 中国民生银行新增分支机构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5〕125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二〇〇六年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