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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邮政局所属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西城、宣武、顺义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邮政局所属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18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对汇总纳税企业的政策管理规定,做好国家邮政局及其在京成员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

    2006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