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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邮政局所属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税务局、市财税第三、七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邮政局所属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18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二OO六年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