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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网通集团公司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省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网通集团公司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5]118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