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会计资讯
法律法规
初级职称
中级职称
注册会计师
管理会计师
继续教育
首页
>
企业所得税
中山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农村供电机构取得的农电提成收入补缴企业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发文文号:中山地税函[2006]6号 颁布日期:2006-01-10
颁布单位: 法规类型: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工业企业 所属地区:广东 时效性:有效
稽查局、各税务分局:
现将省局《关于农村供电机构取得的农电提成收入补缴企业所得税问题的批复》(粤地税函[2005]806号)转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2006年0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