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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期货交易所风险准备金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的通知

郑州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期货交易所风险准备金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21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五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