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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调整制药企业广告费税前扣除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穗地税发[2005]83号 颁布日期:2005-04-04
颁布单位: 法规类型: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医疗卫生 所属地区:广东 时效性:有效
局属各单位:
现将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制药企业广告费税前扣除标准的通知》(粤地税发[2005]5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二○○五年四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