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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石油企业工资结余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发文文号:粤地税函[2005]82号 颁布日期:2005-02-22
颁布单位: 法规类型: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特定单位 所属地区:广东 时效性:有效
各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石油企业工资结余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10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二〇〇五年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