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常熟市、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2004年度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138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二○○五年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