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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中国普天信息产业集团公司与南京熊猫电子股份产业集团公司与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各分局(局)、县局:

    现将《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普天信息产业集团公司与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改组业务涉及的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苏地税函[2004]56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学习,凡在工作中遇到类似的问题,可参照此文件的精神处理。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普天信息产业集团公司与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改组业务涉及的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苏地税函[2004]56号    2004年3月31日

各省辖市及苏州工业园区地方税务局,常熟市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征收局:

    现将国税函[2004]34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普天信息产业集团公司与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改组业务涉及的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