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会计资讯
法律法规
初级职称
中级职称
注册会计师
管理会计师
继续教育
首页
>
企业所得税
大连市财政局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 大连市民政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生产和装配伤残人员专门用品企业免征所得税的通知》
发文文号:大财法[2004]370号 颁布日期:2004-10-11
颁布单位: 法规类型: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工业企业 所属地区:辽宁 时效性:有效
各有关单位: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生产和装配伤残人员专门用品企业免征所得税的通知》(财税[2004]13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